主要用于轰炸海上及岸上目标的海军飞机。多属岸基飞机。按载弹量分为轻型(3~5吨)、中型(5~10吨)和重型(10吨以上)轰炸机;按航程分为近程(3000千米以下)、中程(3000~8000千米)和远程(8000千米以上)轰炸机。主要用于轰炸敌水面舰船,布设水雷障碍,封锁航道,袭击海军基地和其他重要目标,是海军航空兵实施空中突击的主要机种。具有航程远、载弹量大、突击力强的特点。如原苏联海军的图—22M超音速轰炸机,最大航程达9000千米,正常载重量达12吨,能携带空舰导弹和空地导弹。
早期以航空鱼雷、航空水雷为主要武器的轰炸机,曾称水鱼雷机或鱼雷飞机。这种飞机的职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已逐步被舰载攻击机、反潜机和空舰导弹机所取代。